破產清算分配順序是什么
1、企業破產清算償還順序為: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依清償順序逐一分配,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之前,后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權的,按照比例分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序或者執行程序.金融機構實施破產的,國務院可以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公司破產清算流程是什么?
1、破產申請根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3、成立清算組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4、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并進駐破產企業后,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5、審計、評估審計、評估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企業的財產價值,為下一步的財產處置提供依據;
6、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7、召開債權人會議由于公司破產清算,可能使債權得不到清償,或者得到清償的比例極小.因此,法律規定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中的最高權力機構;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破產清算分配順序是什么?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學員們通過上文匯總的相關資料學習,應當知道公司的破產清算債務分配的順序通常都是以員工的權益優先,其次就是國家的稅務,最后才是公司本身拖欠的債務的.如果大家對于這種破產清算償還順序還有其他的疑問,那么不妨來本網站上找會計老師進行提問,這里會有專業的會計老師給你們解答的.